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Gladiatus Web-Game 利用個人商店來存錢


個人商店在這裡指的是武器、盔甲、雜貨、鍊金、傭兵這幾間

以前看文章寫說利用商店來存錢,不過我花錢買商品再賣回去是虧很大呀 ...

結果現在發現

如果是買回自己賣掉的物品,就不會被打折!

其實打地下城壓等是基本的,裝備當然大部份都是丟商店(第三格)

商店重置時間是 24hr,通常是不可能賣到滿,因為地下城點數有限

與遠征一樣,一小時加一點,開了百人隊長也就多 12 點,恢復點數時間還是一小時

因此一天最多也只能打 24 場,場場都掉寶還要掉同一系列才有可能賣到商店滿 ...

離題了,通常賣到錢夠升屬性了就會趕快點掉

這時中間如果有一些金額進來(譬如打地下城累積的小錢,或是PK搶人錢)

該怎麼存呢?

就是買回之前賣掉的裝備!或者是背包快滿了賣掉一些六格武器或盔甲轉換一下價格買回只要四格的裝備甚至是一格的戒指項鍊雜物,當然,這些東西都是你之前賣掉的。

雖然這個很基本,不過還是提醒一下別忘了商店重置時間,重置之後賣過的東西就全清空啦。

但以私心來說,還是希望被我搶的人不要懂得這樣的方式,這樣我才有錢賺呀 :p

不過話說回來,最近看一些人的簽名檔實在是覺得很鳥

明明看統計就搶了很多,PK也P很大,還是要寫說「沒好裝備打地下城 ... 請勿趁人之危、趁火打劫 ... 我會記住你的 ... 不拉不拉」,自己就搶很大還好意思在簽名檔裡叫別人不要趁人之危還是寫說打我會有報應 ... 不然就是靠公會保護?

所以暫時改版前還是不想加入公會,免得砍太多人結怨,因為我看到這樣的人就會特別想去砍一刀~反正血對我來說沒什麼用,因為也都沒有在玩遠征,遠征所得到的金錢換算成經驗太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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